楚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提纲
(仅供参考)
楚 雄 州 建 设 局
(2010年4月28日)
一、楚雄州城镇发展“十一五”概况
(1)“十一五”主要成就
主要内容涉及:城乡规划编制和机构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化加速推进,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增加,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加强;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勘察设计健康发展;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日趋改善;抗震防灾成绩显著,科技推广和人才培训成效明显;风景名胜区管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进展,“三个”文明建设结硕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房管科、法规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
(2)基本经验
主要内容涉及:领导重视和机构建设是发挥城乡规划龙头作用的基本保证;城镇化是各项建设工作的统领,建筑业、房地产业是促进建设事业的两大支撑;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建设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措施。
(3)存在问题
主要内容涉及:城乡规划的完善;城镇化的滞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城镇承载力的加强;城市公用事业价格补偿机制的建立;城镇建设经营模式转变及资源的有效利用;村庄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强;质量与安全的形式不容乐观;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楚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2)遵循原则
(3)规划目标(主要指标:十二五末预测如城镇化率、绿地率、建筑业产值、住房面积、人均居住面积等)
(责任单位:城建科、建管科、房管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
三、加强城乡规划,促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1)以城乡规划为龙头,以楚雄滇中特色大城市及县城建设为重点,推动楚雄州“四个层次”的城镇体系协调发展。
(2)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3)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
(4)加强领导,严格执法,确实健全城乡规划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
四、加强建筑业的管理和协调,促进建筑业蓬勃发展
(1)着力创新,提高建筑业的发展层次(建管科)
(2)强化管理和协调,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建管科)
(3)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安监站、质监站)
(4)建设招投标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建筑节能减排等。
(责任单位:招标科、定额站)
五、推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全力推进
(1)加强房地产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2)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建立科学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机制和规范物业管理等。
(责任单位:房管科)
六、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1)以建设楚雄滇中特色大城市及县城建设为重点,创造性的做好各项工作
(2)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为着力点,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3)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建设局)
七、以村庄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村镇建设
(1)遵循“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把旅游小镇建设引向深入
(2)以规划为切入点,促进村镇建设稳步推进
(3)强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4)指导村镇住宅建设,不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5)落实措施,加强管理,全面推进村镇建设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开发区建设局)
八、健全应急机制,做好抗震防灾工作
(1)健全应急机制,建立我州建设系统快速响应机制
(2)加强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加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继续开展抗震防灾宣传
(4)全力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责任单位:建管科)
九、加大规划力度,开发保护好风景名胜区资源
(1)加大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力度
(2)突出重点,全力打造精品风景名胜区
(责任单位:城建科)
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项目及投资规模
(1)项目规划的原则
(2)项目分类及投资规模(附表)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开发区建设局)
十一、规划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1) 资金来源及筹资方式
(2) 政策及投资环境
(3) 规划实施的组织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开发区建设局)
附表:
1、楚雄州与全国、全省各地州市城镇化水平对照表
(责任单位:城建科)
2、“十一五”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及“十二五”建筑业产值预测表
(责任单位:建管科、各县市建设局)
3“十二五”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项目及投资计划表
(责任单位:城建科、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开发区建设局)
相关要求:
一、文字材料要求
各县市局、州局各科室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十一五”发展的回顾与总结(主要包括“十一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任务、项目的总体评价)。
(二)“十二五”时期城镇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十二五”发展环境、趋势的判断与预测,本行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提出“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发展的主要目标含量化指标预测和质化目标定位,要通过一定的数量指标来表达规划期末所应达到的目标,既要有定量描述,也要有定性描述)。
(三)“十二五”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具体提出“十二五”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四)“十二五”发展的保障措施(提出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工作措施)。
二、时间安排计划
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建设系统实际,楚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3月底,开展重大项目的研究,收集相关资料,组织编写规划提纲。
第二阶段:从2010年4月到2010年5月中旬,组织起草规划草案,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从2010年5月下旬到6月底前,努力完成建设事业规划初稿。
第四阶段:规划修改、完善、报审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制“十二五”规划意义重大。我局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内容多、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紧,请各县市局、州局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及早准备、精心组织、认真编制,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二)锐意创新。编制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战略思维,既要适度超前,又要实事求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要找准发展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症下药;要把规划做深做实,发展目标尽可能量化,发展任务具体明确、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通力协作。编制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要加强与省、州有关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目标任务、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等的有机对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各专项规划协调;规划编制牵头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牵头职责,其他相关各科室单位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
(四)集思广益。编制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划编制要广泛动员有关各方面力量参与,通过征求意见、调查问卷、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请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州局各科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将各县市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及州局各科室负责的材料审定稿(含电子文档)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州建设局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学华、周菊芳
电话传真:3013013
电子信箱:cx30130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