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变更相关事项的通知
州建发[2010]85号
各县(市)建设局、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人才管理,确保建筑技术专业人才科学合理的有序流动,维护正常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
业发展,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变更相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1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今后,凡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专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需办理聘用企业、企业名称或个人信息变更以及升级、换证、补办、注销事宜的,由企业或个人按照《通知》要求的程序、方法及时间,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变更相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10〕244号)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建〔2010〕244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办理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变更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及有关企业:
为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管理,确保建筑技术专业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按相关要求,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的聘用企业、企业名称或个人信息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证书的变更手续。现将办理变更手续的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各类资格证书的范围为:
(一)、《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办理变更受理时间:
(一)办理聘用企业变更及有效期内证书注销两项业务的,采取“集中受理、统一审批”的办法,集中受理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3月。
(二)办理执业企业名称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证书到期换证,证书污损换证、遗失补办,监理类岗位证书的升级,过期证书注销等业务,企业或个人可全年申请办理。
三、办理变更所需材料:
(一)聘用企业变更
1、《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附件1);
2、《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企业变更汇总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6、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企业名称变更
1、《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换证及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变更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表或是变更资质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过的资质变更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4、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姓名、身份证号变更
1、个人申请,聘用企业的情况说明;
2、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3、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证书到期换证
1、证书到期换证,应当在证书截止有效期30日前提出;
2、《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换证及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附件3);
3、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
(五)证书污损换证、遗失补办
1、证书污损的,应当交回证书原件并由个人出具加盖聘用企业公章的换证申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证书遗失的,应当将证书在省级以上报刊登报遗失,交件时提交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登报遗失的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监理类岗位证书的升级
1、个人及单位的书面申请;
2、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监理类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证书的注销
有效期间内的证书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的,由本人申请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注销申请及情况说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需要注销的证书原件。
本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办理变更业务地址:昆明市滇池路红塔路口(昆明二建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871-4163856
附件:1、《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
2、《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企业变更汇总表》
3、《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换证及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
二○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