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震[2009]568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第二期《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宣传贯彻剖训班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建设局、房管科(局),设计、质监等企事
业单位技术负责人:
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认真抓好下阶段的校舍鉴定及加固工作,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的相关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ll6-2009)宣传贯彻培训班工
作,并于近期在大理举办一期宣传贯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滇西片区楚雄、大理、保山、临沧、德宏、丽江、迪庆、怒江等州(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职管理人员,设计、监理、质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2009年11月l8日报到,19日授课。
培训地点:大理市建设路58号下关饭店。
总台电话:0872-2162119。
三、培训报名及联系方式:请各州、市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宣传贯彻培训,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于11月13日前将报名回执单传真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安全协会报名。联系电话(传真):0871-4602560、4605580。
联系入:丁老师、唐老师、刘老师。
四、培训费用:参加人员须交培训费450元/人(含资料费和食宿费)。
附件:报名回执单